106-04-14
內政部為了讓主管的1,300項法令能夠與時俱進,符合當前社會政經環境發展趨勢,現正積極進行通盤檢討,以解除不必要的管制、活化行政流程。民眾如果對內政部主管法令有任何的修正建議,也歡迎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進行「提點子」,期待透過群眾智慧的彙集,讓內政部的各項法令規範可以持續精進。
內政部業務範圍廣泛,主管法令高達1,300項,包含96項法律、606項法規命令、598項行政規則(詳細內容請參閱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glrs.moi.gov.tw/),無論是民政、戶政、地政、合作及人民團體、警政、營建、災害防救、役政、移民等各類法令,都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
內政部表示,部分法令可能因為過往的時代背景、科技侷限等因素,未能適時因應環境發展與時俱進,現正依據行政院訂定的「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通盤檢討不合時宜法令實施計畫」,澈底盤點清查既有法令,並推動相關法令調整、廢止等事宜,讓各項規範都可以符合當前政策及社會要求,有效提升行政效率。
內政部也指出,主管法令的檢討工作其實一直在進行,像是今(106)年3月7日停止適用的「塑建總統蔣公銅像注意事項」,便是考量時空背景已與立法當時之環境有所不同而做的調整;又如「公葬條例」,因自政府遷臺以來並未曾依該條例辦理公葬,且考量公葬功能可由褒揚及入祀忠烈祠等其他國家榮典制度替代,故內政部在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取得共識後,於去(105)年8月9日函請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審議該條例之廢止,並經立法院於今年4月11日三讀通過廢止。
內政部最後提到,民眾如果對於現行的法令規範有相關修正建議,可以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的「提點子」功能,或本部意見信箱等管道提出倡議(網址:https://join.gov.tw/idea/),內政部將參考各界意見積極檢討,讓內政部的法令規範更臻周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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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現有法規類別及數量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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