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公職建築師〉試題:
代號:38610
類 科:公職建築師
科 目: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一、區域計畫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違反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該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請問:
其中「罰鍰」、「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及「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三者法律性質為何?(15 分)
甲自 105 年購入一筆土地,即違反本條規定,惟直到 114 年經檢舉始由主管機關予以裁罰新臺幣 6 萬元,並命其停止使用並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甲抗辯主管機關之前揭處分已逾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甲之抗辯有無理由?(15 分)
參考法條: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2 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 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
二、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如土地上原已合法存在之建築物、設施或土地使用,與公告後之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不符時, 應如何處理?請說明其既有合法使用之保障原則、後續使用之主要限制,以及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命其變更使用或遷移時,補償處理之基本原則。(10 分)
三、請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規定, 說明下列問題:
新建或增建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之基本原則為何?(15 分)
何謂無障礙通路?其主要組成設施及應通達之空間為何?(15 分)
四、為因應現代戰爭型態與社會環境變遷,強化地下防空避難設備的安全性與韌性,內政部於 115 年 2 月 23 日發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請說明本次修法之重點及其效益。(20 分)
五、假設你為某直轄市建管主管機關之業務承辦主管,今有勞務採購標案第二次公告,截標後僅有一家廠商投標,你於開標後發現投標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規定,請問依該條規定,在那些情形下,機關可不決標予該廠商,宣布廢標?(10 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