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修正「國家圖書館全國出版品送存要點」
館 長 曾淑賢
中華民國103年9月12日國圖事字第10301002322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國圖事字第11201000801號令修正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四)
(五)
四、
五、
六、
附修正「國家圖書館全國出版品送存要點」
館 長 曾淑賢
中華民國103年9月12日國圖事字第10301002322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國圖事字第11201000801號令修正
一、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完整保存國家圖書文獻,依《圖書館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全國出版品包括: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及數位形式等出版品。
三、各類出版品應送存1份至本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送存時應配合事項如下:
(一)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之出版人可親自到館送存,或以郵寄、貨運方式送存,如以郵寄、貨運方式送存,應於書箱或信封外註明「送存」字樣,並附送存清單(詳附件1-4)以利清點核對。
(二)同一題名圖書(即內容相同之同一種書)於同年度內以不同裝訂格式發行者,得擇一送存。
(三)有附件之圖書、期刊及視聽資料,附件應併同送存。
(四)圖書送存應併同未加密PDF(含封面、目次、內容、版權頁)檔案送存。
(五)數位形式出版品之送存,應上傳檔案至本館「電子書刊送存閱覽服務系統」,並涵蓋其完整內容,資料不得加密,經本館檢查有不符者,應於本館通知期限內重新送存。
四、圖書、視聽資料及數位形式等出版品應於發行後30日內送存;期刊報紙應於發行後14日內送存。
前項出版發行時間如僅標示年度,以該年12月31日為發行日;標示年月,以出版品發行年月最後1日為準。
五、出版人逾本要點第四點之期間未送存,本館將通知限期30日內完成送存。屆期仍未送存,則依《圖書館法》第十八條處以罰鍰。
六、本要點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家圖書館全國出版品送存要點附件(請參見PDF)
一、緣由:
本所肩負有關建築法規、建築環境永續、建築防災、建築構造之研究發展之職責,期能藉由本研究成果發表講習會,邀請國內官、產、學、研各界人士參與,共同推廣本所建築研究成果,以提升國內建築技術水準。
本次發表講習會主題依本所111年科技計畫分為六大主題:
主題A:高齡者安居敬老生活環境(A1-A2共2場次) 主題B:建築防火科技(B1-B2共2場次) 主題C:都市及建築防災(C1共1場次) 主題D:建築工程技術發展與整合應用(D1-D2共2場次) 主題E:建築資訊整合(E1共1場次) 主題F:智慧綠建築科技發展應用(F1-F3共3場次) |
二、主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四、研討會日期:112年5月2日(星期二)至5月3日(星期三)。
五、報名截止日期:112年4月24日(星期一)。
六、研討會地點: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15樓(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5樓):國際會議廳(開幕式)、第3會議室、第4會議室、第1講習教室及第2講習教室等,視人數調配使用空間。
~本次活動恕不提供停車位,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七、研討會對象
政府機關都市計畫發展規劃、建築管理、工務、消防人員、建築師、結構工程技師、土木技師、消防設備師(士)、室內設計及裝修人、建築、消防等相關科系教授、學生及從業人員。
八、報名方式:
名額:每單元40~150人
費用:免費參加,一律網路報名。
報名網址:https://www.accupass.com/go/11205
若完成報名後因故需取消,請務必致電告知。
(研討會以上、下午時段以各場次單元區分,同時段請以報名一場次為限,例如:0502上午時段場次D1、0503下午時段場次E1。)
九、研討證明:(僅提供予全程出席者,以實際簽到為準。)
十、議程內容:詳附件活動簡介。
十一、注意事項:
附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11年度研究成果發表講習會簡介0418.pdf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11年度研究成果發表講習會 | ACCUPASS 活動通
TWARCHINDEX:職業團體【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YAiP - 建築師形象推廣 https://yaip.tw/
【考選部】命題大綱>專技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及參考用書
中華民國93年3月17日考選部選專字第0933300433號公告自94年1月起實施
中華民國97年12月調整格式及備註文字
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考選部選專一字第1073300799號公告修正(修正「民法
物權與不動產法規」、「土地利用法規」命題大綱)
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考選部選專一字第1073302283號公告修正(修正「不動
產估價實務」命題大綱)
專業科目數 |
共計6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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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範圍及 核心能力 |
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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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科目名稱 |
命題大綱 |
一 |
民法物權與不動產法規 |
一、民法物權 民法物權編及其施行法 二、不動產法規 (一)不動產估價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土地法及其施行法(第一編至第三編) (三)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四)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五)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地價調查估計規則及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
二 |
土地利用法規 |
一、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 (一)國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區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都市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 (四)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二、都市更新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及其相關法規 (一)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二)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四)區段徵收實施辦法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
三 |
不動產投資分析 |
一、基本理論 (一)不動產特性與市場分析 (二)不動產投資分析程序 (三)不動產投資財務可行性分析 (四)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五)風險分析 (六)不動產投資與融資、稅務、通貨膨脹 二、不動產投資應用 (一)不動產投資組合 (二)住宅及商用不動產投資分析 (三)不動產證券化 (四)不動產信託 |
四 |
不動產經濟學 |
一、基本理論 (一)不動產經濟概論 (二)不動產市場供給 (三)不動產市場需求 (四)不動產租金與價格 (五)地價理論 二、土地與不動產 (一)土地使用與區位 (二)土地使用規劃與管制 (三)公共財及財產權 三、不動產經濟應用 (一)不動產稅賦 (二)不動產管理 |
五 |
不動產估價理論 |
一、估價原理及基本概念 (一)形成不動產價格之因素及原則 (二)不動產估價程序 (三)估價方法 (四)路線價估價 (五)大量估價 二、各種估價 (一)房地估價 (二)土地改良物估價 (三)不動產租金與權利價值之評估 (四)宗地估價 (五)高層建築物估價 |
六 |
不動產估價實務 |
(一)市場價值之評估基礎 (二)非市場價值之評估基礎 (三)估價報告書之製作 (四)估價師之行為規範
(一)實質財產估價 (二)租賃利益估價 (三)廠房、機械、設施估價 (四)無形資產估價 (五)動產估價 (六)企業估價 (七)估價標的中有害及有毒物質之考量 (八)含文化資產之不動產估價 (九)農業財產估價 (十)特殊性財產(如高爾夫球場、大飯店、遊樂場、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估價 (十一)財產稅目的之大量估價 (十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估價 (十三)土地徵收補償價估價 (十四)土地重劃估價 (十五)基地持分價值評估 (十六)土地分割、合併、交換估價 (十七)權利價值評估 (十八)基準地估價 (十九)不動產證券化目的估價 (二十)估價報告書審查 |
備註 |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40060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規則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aspx?kind=3&menu_id=320&laws_id=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