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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修正高考一級、二級與高普考試規則


115年起高考一級、二級、三級考試放寬英語檢定採認年限及種類 高考三級、普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調整為列考4科、3科


考試院院會今(11)日通過高考一級、二級與高普考試規則修正草案,放寬高考一級、二級、三級考試英檢測驗採認年限;高考三級教育行政等17類科、普通考試僑務行政等5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分別調整為列考4科、3科,並自115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指出,為擴大國家考試取才範疇、減輕應考人負擔及提升報考意願,高考一級考試各類科及高考二級、三級考試涉外性高類科應考資格之英檢測驗成績採認年限,由現行報名期間前3年內修正為報名期間前5年內;另英檢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由現行8種英檢測驗增加為9種。

考試院說明,為持續依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彈性多元調整方案進行改革,考選部針對前未完成減列專業科目之22類科(其中高考三級考試17類科、普考5類科),研議再精進調整,經召開研商會議並綜整中央及地方用人機關意見後修正,本次修正後,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類科列考2科外,其餘類科以及普通考試各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分別為列考4科及3科;另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本次亦將普考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

考試院補充,為免部分技術類科之應考人,因本次高考三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修正而無法應考,增訂於本規則修正施行之日起5年內,仍得依其所修課程與修正前之專業科目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學分以上)報考相關類科之緩衝規定。


2025-03-01

國家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考選部於2月27日辦理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二類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法規預告作業說明

考選部於2月27日辦理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二類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法規預告作業,考選部表示,國家考試報名費收費基準實已低於多數入學考試或證照考試,且超過10年未曾全面調整,但隨著基本工資、電價及物價水準上漲,辦理國家考試試務成本持續上升,導致考選業務基金自111年至113年的虧損累計達2.66億元,需以歷年累積盈餘填補虧損始能維持考試順利舉行;經檢討,未來預估每年平均虧損為1.1億元,考選業務基金恐將於116年上半年用罄。因此,為確保國家考試穩健辦理,考選部規劃調整國家考試報名費,平均調幅約25.8%,調整後的報名費預計自115年各項國家考試開始適用,114年各項國家考試則維持現行報名費不受影響。

考選部說明,國家考試報名費收費相對較低,目前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單科報名費用約在175元至260元之間,而觀察同樣以測驗題及申論題為主的國內研究所與證照考試及測驗,多數單科報名費用約在300元至650元之間,兩者已有明顯落差;另與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報名費相近之大學入學考試的學科能力測驗,平均單科報名費用約在210元至220元之間,惟大學入學各項考試部分收支,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身障考生特殊試場及冷氣經費,均另由教育部編列預算。

考選部表示,考選業務基金是為推動國家考選業務所設,基金來源主要為報名費收入,上一次報名費收費基準全面檢討調整是103年,已經超過10年。但近年與試務辦理成本息息相關的基本工資、電費及物價水準皆持續顯著上漲,加上自111年起擴大推動電腦化測驗,至今年已增加中醫師等7類科及增設花蓮、金門考區;又為回應外界期待,於高普考陸續增設宜蘭、雲林、苗栗等考區,導致國家考試報名費收入已無法趕上試務成本上升。而由於國家考試財務持續虧損,也導致命題、閱卷、監場等相關試務工作酬勞費用以及學校場地租借費用無法適度調整,造成試務辦理日趨困難,立法委員也要求改善。

針對考選業務基金財務情形,考選部進一步說明,自111年至113年,考選業務基金因辦理試務產生之虧損累計達2.66億元(不計防疫支出),114年至116年推估每年平均虧損約為1.1億元。而目前國家考試財務支應考試需求之存款僅約1.2億元,加上114年防疫撥補5千萬餘元,共約1.7億元,114年尚可平順舉辦考試,但因115年初國家考試財務可支應考試需求之現金餘額預估僅約7千萬元,若無其他經費挹注且維持現行報名費額不變,預計考選業務基金恐於116年上半年即將用罄。因此,審計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均要求考選部應檢討報名費收費基準,以符合基金收支平衡目標。

考選部指出,本案已於第14屆第8次考試院會議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得考試院會議支持。為確保國家考試穩健辦理,兼顧試務品質及考生權益,考選部規劃調整國家考試報名費,平均調幅約25.8%,將自115年各項國家考試開始適用(即115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報名開始適用),並據以配合修正公務人員及專技人員二類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於今(27)日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預告。


2023-08-10

國家考試【考選部】命題大綱

 

考選部    命題大綱

    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專技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及參考用書



112年3月7日考試院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2條附表一、附表二、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自113年起,公務員高普考試多數類科將減少應試專業科目,因應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之調整,相關科目命題大綱配合完成研修(訂)作業,將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為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於今日(8月8日)公告。本次公告修正及新增之命題大綱共計148科目(高考三級108科目,普考40科目);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3考試適用本考試命題大綱之科目,亦一併配合修正。

詳細內容請參見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ex.gov.tw)首頁/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命題大綱/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項下。



考選部表示,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內涵,經多年研議後完成調整,相關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第四條附表三、附表四業於本(112)年3月7日經考試院修正發布,其中高考三級考試計83類科之專業科目調整為4科、13類科調整為5科,普通考試計66類科專業科目調整為3科,自113年1月1日開始適用。

由於本次調整所涉及變動之科目數眾多,為利應考人能夠及早因應準備,並使考試順利進行,考選部已展開相關科目命題大綱研修(訂)作業,延續本案改革精神,具體落實考試核心化及友善化目標,在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之原則下,全面檢視修正後之列考科目,依各該類科核心知能、社會發展、機關任務需求,進行命題大綱研修(訂)作業,藉此聚焦各該專業領域核心範疇,適切反映相關重要內涵,以達成考用配合、適才適所之選才宗旨。

本次命題大綱之研修(訂)作業將依各類科性質,分別邀請用人機關、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召開會議共同研商。俟各該科目命題大綱研修(訂)並完成後,預計於7月底公告。










TWARCHINDEX〔命題大綱〕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公職建築師類科「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科目


TWARCHINDEX〔命題大綱〕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建築工程類科「建築設計」科目

2023-05-10

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

 

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20020


公告「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發文字號:選題二字第1123100297號

題 庫 建 立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行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七十八年七月五日訂定 發布(原名稱:題庫設置辦法),曾歷經五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一 百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鑑於題庫建置之資源有限且互相排擠,為使題庫建置發揮最大效益,以 因應國家考試數位轉型,迫切增建電腦化測驗題庫試題之需求,經諮詢測驗 學者專家意見,容有檢討題庫申論式試題合宜存量空間。 審酌國家考試使用題庫試題時,為能足敷抽選使用,題庫試題須經常保 持一定數量,因而須花費資源建置量大題庫,所積累未及使用試題,常易因 學科新知演進、法規異動等外在環境變化,加劇發生庫存試題不合時宜情 形,致須常態性耗資持續維護更新。為善用有限資源,爰擬修正本辦法第六 條第一項規定,酌降題庫申論式試題基本數量由六倍調整為四倍,以符實際 作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