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9日 星期六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aspx?kind=3&menu_id=320&laws_id=79

 

考試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https://law.exam.gov.tw/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https://law.exam.gov.tw/LawContent.aspx?id=FL016846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40001


112-11-29   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80132

112年11月29日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10355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7 條條文

第 17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榜示後,發現因典試或試務之疏失,致應錄取而未錄取者或不應錄取而錄取者,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補行錄取或撤銷其考試錄取、及格資格。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榜示後,發現有洩題或舞弊之情事致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無法判定全部或部分應考人應否錄取或及格時,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撤銷全部或部分應考人之考試不錄取、錄取或考試不及格、及格資格,並得就全部或部分應考人,重新辦理涉及洩題或舞弊科目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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