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2日 星期日

中央機關【海洋會】資源與訊息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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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 112 年度施政績效報告


壹、前言

一、本會依據行政院 112 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社經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 112 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實踐海洋願景,健全海洋法制

1、 完備總體性之政策規劃與法律制定,實踐海洋基本法之國家海洋政策與願景,打造優質海洋國家。

2、 嚴密追蹤管考,落實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政策目標,由上而下,確立海洋策略方針,統合協調並推動海洋政策法令。

3、 推動向海致敬,依「淨海(潔淨海洋)、知海(認識海洋)、近海(親近海洋)及進海(進入海洋)」政策內涵及「開放、透明、服務、教育及責任」五大主軸推動相關工作, 持續強化國民充分運用、善用屬於臺灣廣大海洋資源,並使國民親海愛海。

4、 持續辦理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海洋保育法(草案)、海域管理法(草案)、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及相關子法規法制推動工作,以完善海洋法令與機制。

(二)強化海污防治,維護海域環境

1、 依照「海洋健康指數」評估指標,逐步檢視整體或區域的海洋健康程度,並研析改善策略,提升海洋環境品質。

2、 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強化海洋環境管理效能,保護海洋環境,確保永續發展。

3、 定期監測海域環境水質,彙整統計評估指標;透過衛星等工具監控海洋污染,提供海洋污染應變決策使用。

4、 執行海上污染聯合查緝,預防船舶廢棄物與廢油污水非法排放,提升船舶事故污染緊急應變能量;協助地方政府強化海洋污染防治能力,進行緊急應變研習及演練,提升應處效能,降低海洋污染風險。

5、 國際公私協力清理海洋廢棄物,監測海漂(底)廢棄物及微型塑膠密度,試辦海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機制,暢通末端處理管道,戮力參與國際合作。

(三)保育生物資源,守護海洋生態

1、持續統合相關部會落實我國永續發展核心目標 14,推動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生態系,以確保生物多樣性,並防止海洋環境的劣化。

2、調查與評估海洋生物資源,辦理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與管理,推動白海豚等物種保(復) 育計畫;賡續查緝違法,完善海洋野生動物輸出入審查,防止海洋外來種入侵,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

3、落實海洋保育管理復育,健全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辦理 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實施開發行為審查,執行離岸風電鯨豚觀察員制度,強化海域環境生態監督。

4、賡續推動「友善釣魚行動方案」,優化安全設施及環境維護管理,提供國人友善親海環境,以建置友善釣魚秩序。

5、與中央各部會機關、在地縣市政府、各區漁會、民間團體及相關業者合作推動友善海洋生物觀念,提升大眾保育海洋生物及生態環境意識。

6、持續推動「臺灣海洋遊憩永續管理指引」,與各海洋遊憩相關單位滾動式檢討海洋遊憩活動各項管理措施,以兼顧遊憩品質與保護海洋生態資源。

7、整合相關機關量能,強化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持續海洋保護區監測評估及推動海洋保護區劃設;長期進行生態系調查,強化海洋保育資料庫,以維護生物多樣性;建立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推動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達成公私協力合作。

(四)落實邊境查緝,維護海域秩序

1、廣拓情蒐網絡,運用科技偵查輔勤,強化偵緝能力,有效打擊跨境重大犯罪,防制槍、毒犯罪及非法入出國活動,並與有關機關密切合作,加強取締越界捕魚及盜採海砂行為。

2、嚴密邊境控管,防杜農、漁、畜產(製)品及活體動物走私,並與邊境管制單位共同執行防檢疫工作,阻絕疫病入侵,保障國人健康,共維我國海域(岸)秩序。

3、建立國際執法機關溝通管道,強化合作聯繫機制,提升跨境查緝及國際情資通報處理能量,有效打擊跨國組織犯罪。

4、遵循國艦國造政策,持續執行「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提升海上巡防能量,落實執法作為,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5、強化專屬經濟海域護漁工作與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強化護漁政策及保障漁權,並視疫情推動海巡外交。

(五)強化海難應處,保障民眾安全

1、賡續推動落實南海人道救援中心與運補基地之政策,強化太平島救援能量,實現人道救援之普世價值。

2、整合運用政府機關網絡,強化監控海域即時動態,充實海上災防能量,提升海難救助效率,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3、強化公私協力,提升地方救生救難能量,鼓勵縣市政府完善安全管理,厚實整體海域活動環境。

(六)振興地方經濟,優化海洋產業

1、統合地方政府及相關海洋產業團體意見,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之課題,提供產業發展所需之各種協助。

2、透過補助計畫輔助地方政府善用在地資源,多元發展海洋運動、觀光遊憩及文化等,吸引人才回流,活絡藍色經濟產業。

3、籌組專業輔導團隊,發掘、形塑或優化地方特色海洋產業,輔導地方創生,振興地方經濟及創造就業。

4、健全海域使用協調機制,以利海洋多目標使用、營造海洋空間特色,提升使用及管理效能,促進海洋永續發展。

(七)提升海研技術,深化海域調查

1、辦理海域水文、生態及地形底質基礎調查,含括波、潮、流、大型藻類、水深及底質等, 建構我國海洋基礎資料庫,及建立海洋資料管理機制、機敏資料分級制度與資料釋出管 理要點。研究海洋情資監測中心運作模式,俾有效即時提供智慧化海洋監測決策建議。

2、興建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精進海洋探測技術,充實海洋觀測能量,以滿足我國海域基礎調查及資源探勘需求。

3、調查臺灣西部海域大型底棲動物相、大型藻類多樣性,蒐集海洋環境 DNA 資訊、量測臺灣西部海域與離島海洋生態聲景,以持續統合臺灣沿近海域海洋生物生態資訊;並精進海域環境水質檢測分析技術驗證評估,以優化並驗證海洋生態水質之分析技術。

4、配合永續發展與淨零排放等政策,持續推動洋流能發電機組長期實海錨碇發電測試、規劃陣列式洋流能發電機組模組化動態海纜及相關配套措施,俾賡續精進海事工程技術; 另應用海難漂流、海廢與海污擴散之數值模式,導入漂流或擴散追蹤機制,進行驗證, 增長我國應變技術研發量能。

(八)普及海洋教育,充實海洋文化

1、廣邀師生參與海洋研習、體驗活動,並鼓勵發展海洋社團,推動向海發展風潮。

2、研製公務人員海洋數位學習課程,普及公務人員海洋教育,促進海洋政策之推動發展。

3、結合教育機關(構)、社教館所及海洋驛站,並鼓勵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共同參與合作, 於各地推廣多元海洋教育活動,增進民眾知海、近海、進海之海洋意識。

4、建構海洋文化資產知識體系,強化海洋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探掘海洋歷史軌跡,充實海洋文化基礎資料,豐富、傳承及保存多元海洋文化。

5、推動海洋文史社會教育,提升海洋文化近用,培育公民海洋文化素養,深化國人海洋知識及文化意識,並與文化部、原民會等部會協力合作,共同辦理國家海洋文化傳揚與藝術文化推展等工作。

6、推動海岸聚落實驗據點,鏈接地方公私協力體系,應援青年海洋事業提案,共創海岸聚落永續發展。

7、鼓勵辦理及參與各項海洋文化傳統民俗祭儀與多元體驗活動,推廣海洋文化活用與創生, 尊重原民用海智慧與權益,透過知識分享及經驗傳承,連結不同世代的族群,深耕多元 海洋文化。

(九)厚植多邊合作,深化國際交流

1、藉由與第三方或國合機構合作,突破既有雙邊合作現況,多元提升國際海洋事務參與面向及廣度,深化國際參與及交流,同時促成我國海洋科研人才與國際接軌,汲取國際經驗,強化我國海洋科研能量,提升國際能見度。

2、擔任我國海洋事務國際合作統合窗口,積極研擬推動策略方向,整合相關部會立基我國優勢領域研提倡議,建立海洋議題主導地位,強化國際實質影響力,掌握國際話語權,樹立海洋國家形象,成為海洋價值典範。

3、與我國周邊海域國家深化友好關係,如日本、菲律賓,透過海域安全、海洋科研、海洋環境為合作主軸,以增進理解並建立務實合作關係,進而降低周邊海域緊張情勢氛圍,以互助合作彰顯我國貢獻海洋事務之量能。

4、辦理大型國際研討會或論壇,主動引領海洋議題交流討論,邀請友我國家公私部門代表共同研商對策。鼓勵國際青年學子關懷海洋,循多元管道,擇優代表參加海洋國際會議,透過國際事務之實質參與,培植國際海洋相關領域人才。

(十)健全組織功能,強化資安防護

1、賡續依行政院員額評鑑相關規定,盤點各項業務,以預籌擘劃後續員額需求。另以多元方式規劃辦理核心職能訓練,以強化所屬人員專業素養。

2、落實資安政策與稽核管理,有效厚植自我防護能量,並統籌預算資源培育資安專業人力,規劃資安治理及專業訓練導入海洋核心業務,打造友善、宜人及安全作業平臺。

3、透過公私協力合作機制,促進海洋資料持續開放,供民眾加值運用,提升本會資訊公開與創造資料加值運用推廣。

三、回顧 112 年度施政績效,本會依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所擘劃海洋政策之藍圖,積極建構海洋法制,實踐向海致敬政策,鼓勵國民「淨海、知海、近海及進海」,營造永續發展的海洋國家,無論各方面均獲致具體成果,達成預定施政目標與重點。

貳、機關年度預算及人力   

叁、推動成果具體事蹟


一、實踐海洋願景,健全海洋法制

(一) 依循海洋基本法及「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政策目標,落實政策引導功能,與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促進海洋事務健全發展。

(二) 完成「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立法、修正「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及「海洋污染防治法」,並賡續推動「海洋保育法」及「海域管理法」立法作業。

(三) 依據「向海致敬」政策精神,賡續推動「開放海洋、簡化管理」、「資訊透明、一站滿足」、「友善設施、完善措施」、「深化教育、普及體驗」及「風險明確、責任承擔」五大政策主軸,積極透過協調及補助場域主管機關,達到「淨海、知海、近海及進海」目標。

(四) 因應聯合國國家管轄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及永續利用協定之通過,統合協調相關部會進行評估,預擬因應作為,致力打造永續的海洋臺灣。

二、強化海污防治,維護海域環境

(一) 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公布施行後,接續辦理各項授權法規總計 45 項,已發布 18 項及廢止 3 項,15 項將於 113 年 5 月 31 日前公告或發布,9 項相關計畫及管制措施(含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循序發布。

(二) 每季監測 125 處海域,水質狀況普遍良好,建立水質變化趨勢及公告監測結果,供民眾參考;另攜手臨海縣市及有關單位海污事件兵棋推演,強化應變機制,辦理各項防治工作,並於 112 年 12 月 25 日發布「水下噪音指引」。

(三) 執行海底、海漂廢棄物調查,採樣檢測微型塑膠濃度,掌握海廢熱點及其成因。清除海廢 1 萬 6,018 公噸,並累計招募 5,969 艘「環保艦隊」及 4,284 名「潛海戰將」。

(四) 試辦海廢回收再利用,保麗龍再利用 91.2 公噸,再利用率 100%。串聯 50 家機構,活絡「海廢再生聯盟」,發展 55 種海廢產品,形成海廢資源循環鏈。

三、保育生物資源,守護海洋生態

(一) 辦理「臺灣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會議」3場,研擬海洋保護區評鑑制度草案,充實國內海洋保護區之治理能力。補助 21 處既有海洋保護區及 5 處生態熱點巡守及調查、整合海洋保護區數量達 69 處。另監測海洋碳匯生態系,進行藍碳生態系盤查復育評估工作。

(二) 調查周邊海域生態系,完成桃園及新竹藻礁調查 4 季次、以船舶調查進行系統性分析 20處及 100 處潛水調查點位。針對鯨豚等 7 類擬定相關保(復)育計畫,推廣忌避措施減少混獲,並維護白海豚重要棲地。防範外來入侵種,審核輸出入案 947 件。

(三) 優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MARN),救援鯨豚 158 隻及海龜 321 隻。辦理離岸風電生態調查指引實證計畫。聯合稽查離岸風場 11 次,與地方政府合作調查重要開發案件,確保落實各項環境影響減輕措施。

(四) 持續推動友善釣魚,啟用首座親子垂釣區並持續擴展友善釣點,112 年底盤點出可從事垂釣活動釣點共 156 處。

(五) 推動友善賞鯨 2.0,召開 4 場說明會、1 場交流活動及舉辦 10 場次工作坊,17 家業者取得友善賞鯨 2.0 標章,合作宣導 440 場次、4 萬 5,000 餘人次。

(六) 推動臺灣海洋遊憩永續管理指引,輔導小琉球、基隆潮境為海洋遊憩示範場域,落實臺灣海洋生態永續旅遊。

(七) 推動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補助 59 個民間團體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活動 345 場、1萬 3,390 人次參與;另招募海洋保育志工 382 名,打造第二處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海域環境維護。

四、落實邊境查緝,維護海域秩序

(一) 嚴格取締陸船越界作業,驅離越界陸船 1,006 艘、扣留 28 艘、裁罰 2,203 萬元;另於澎湖臺灣灘與馬祖等盜砂熱區,常態派遣艦艇巡查及取締,共驅離抽砂船 7 艘。

(二) 辦理 3 次「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完成金門地區 22 處泊地廢除,發展聯合線上執法,以消弭兩岸走私產業鏈。查獲各級毒品 5,420.6 公斤、槍枝 35 枝、彈藥 765 顆、偷渡犯 96 人、不法農漁畜產品 60 萬 5,163 公斤、私菸 773 萬 4,898 包;另執行 100%船舶安檢,檢查 178 萬 5,165 艘次,防堵肉製品入境 6,818 件。

(三) 落實「國艦國造」施政目標,完成「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並賡續推動「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及「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已交船 91 艘。

(四) 共同打擊「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業行為,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執行 3 航次巡護任務,登檢 42 艘次。

五、強化海難應處,保障民眾安全

(一) 成立「安舶國家隊」, 漁船及商船再新增 119 艘加入「自動互助船舶救援系統」(AMVER),並結合既有「全球官方救援體系」、「我國漁船互助救援」及「海巡救援 機制」,完善遠洋四層救援系統;另修正「接獲我國搜救責任區外救生救難通報事件處理原則」,並協請農業部漁業署提高救援獎度及衛生福利部放寬遠洋船員處方箋領藥上限。

(二) 推動海巡志工、開發 GoOcean 海洋遊憩風險資訊 APP,讓民眾一目瞭然海域概況、判斷活動風險;另協助地方政府以「揭露風險」取代「禁止管制」(如協助推動開放宜蘭縣南澳海域),提供安全親海環境。

(三) 持續運用搜救優選規劃系統(SAROPS)及於南沙太平島海域實施「南援六號演練」,強化救援速度與效率,各項救援任務共 374 件,救援 91 船、642 人,大幅強化整體海域安全環境。

六、振興地方經濟,優化海洋產業

(一) 籌組海洋產業創生輔導團,辦理現地輔導 3 場次,輔導地方政府善用特色海洋資源;另浥注發展特色海洋產業,計 17 個縣市 7,098 萬元。

(二) 完成我國 110、111 年海洋產業產值試算,以 111 年為例,我國海洋產業產值為 1 兆 7,031 億元,占 GDP 比重約 7.86%,持續建立長期統計數據,瞭解各海洋產業發展方向,作為擬定海洋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參考依據。

(三) 賡續執行「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建置計畫」、「海洋基礎調查船興建計畫」等,提升我國整體船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七、提升海研技術,深化海域調查

(一) 辦理臺灣周邊海域長期海洋水文資訊監測及維運作業,並於馬祖、金門及臺灣灘等海域底棲生態、浮游生物及水質等 3 季次之出海調查,建置海域生物多樣性資料;另優化「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台」(NODASS),彙整正規化達 36 億筆以上資料,介接資料量達 130TB。

(二) 擬定「海洋科學研究、調查活動及海洋調查資料作業參考指引」,強化各資料之取得、管理及運用。

(三) 研發「海洋生物人工智慧(AI)辨識專家模型」,並完成常見珊瑚及珊瑚礁魚類之 AI 自動辨識,可大幅縮短海洋生態系監測所得大量水下生物影像所需鑑定時間,有效提升生態系健康狀況評估等持續作為。

(四) 賡續執行「洋流能關鍵技術開發與推動」,並持續進行水域遊憩活動安全監測技術研發、鹼性電解海水製氫技術前期研製、台灣海洋產業對淨零碳排調適策略先期評估。

八、普及海洋教育,充實海洋文化

(一) 舉辦行動巡迴教育,參與逾 3 萬 8,900 人次及第四屆國家海洋日慶祝活動,吸引逾 1 萬 5,900 人次參與;另辦理「海洋有愛、學習無礙」教育活動,鼓勵身心障礙朋友了解海洋、保護海洋。

(二) 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研編與錄製海洋法政、保育、科技、文教、產業、安全等 6 大領域數位課程影片,超過 17 萬人選課,取得認證時數累計逾 31 萬小時,提升公務人員及社會大眾海洋意識。

(三) 提升海洋驛站教育功能,新增設 12 套虛擬實境(VR)設備,提供海域安全教育VR 互動遊戲及 5 部海巡工作體驗 360 度環景影片,以提升國人海上安全知識及瞭解海巡工作情形。

(四) 執行「臺灣海洋文化種子教師培育(中部地區)」計畫,辦理 2 場次海洋文化訓練課程, 培訓海洋文教種子教師 70 位;另補助 11 案國內民間團體,辦理海洋文化體驗活動。

(五) 合辦「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監測技術研究合作計畫」,針對 6 處列冊水下文資調查分析。出版海洋文化專書《海派漁村:東北角至北海岸的地名漫步》、《蘭嶼春風:雅美族耆老周朝結的海洋人生》,以利傳承與推廣。

(六) 積極推動全民海洋素養教育,透過舉辦「海洋科學序列教材(初階)海洋素養」及諾大師(NODASS)大數據等活動,針對青年學子推廣海洋科普知識,向下扎根海洋教育。

九、厚植多邊合作,深化國際交流

(一) 協調統合參與第 8 屆我們的海洋大會,深化參與第 20、21 屆亞太經濟合作(APEC)次級論壇會議,以海洋女性培力及區域海廢治理平台為主軸辦理 2 場次 APEC 會議。

(二) 與美國在台協會合作辦理「台灣海洋國際青年志工培訓研習營」、「台灣海洋治理國際研討會」及「2023 臺灣海洋國際青年論壇」等活動。

(三) 與外交部合作舉辦「2023 年東南亞海洋網絡教育工作坊(ONE-SEA)」,增進與會東南亞各國人士對我國海洋政策之認識。

十、健全組織功能,強化資安防護

(一) 為合理員額配置及運用,獲行政院同意核增編制員額 2 案(新增 800 人)、預算員額 2 案(新增 34 人),合計 4 案。

(二) 獲行政院核定本會海巡外勤警職人員超勤加班費提高至 19,000 元、海巡雷達區隊可支領「戰航管加給」3,000 元及實際出海監控可支領「演訓特別津貼」每日 580 元;另放寬海巡同仁育有 3 歲以下子女輪調條件,優化待遇環境。

(三) 改善生活及辦公設施,成功爭取經費汰換各式公務汽機車、辦理艦船艇大修及增購備用主機等,提升第一線人員執勤環境。另賡續推動本會合署辦公廳舍興建案,完成連續壁及雙側改良樁設置並進行地下室開挖作業。

(四) 積極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依 ISO27001 國際資安標準,辦理資安演練、強化防護,有效阻擋網路攻擊。

肆、整體風險管理
含內部控制推動情形

本會及所屬機關(構)已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將風險管理(含內部控制)融入日常作業與決策運作,考量可能影響目標達成之風險,據以擇選合宜可行之策略及設定機關之目標(含關鍵策略目標),並透過辨識及評估風險,採取內部控制或其他處理機制,以合理確保達成施政目標。至簽署內部控制聲明書情形,包括「有效」類型 13 個機關(即本會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海巡署及其 8 個分署與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伍、績效總評


本會 112 年度發揮統合海洋事務之功能,藉由所轄之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 善用海洋資源、與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致力完備海洋各領域發展,使臺灣能逐步邁向海洋立國之目標,持續朝「推動三安、守護四海」之海洋國家使命邁進。


海洋委員會    
2020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 

本書係依據海洋基本法第15條公布,為我國首部依據法律編纂之海洋政策白皮書。書中明確提出我國海洋事務發展願景與政策目標,並扣合海洋基本法條文,擘劃政府海洋政策藍圖,作為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之依據,以充分發揮政策統合的效果,避免資源重置浪費。 各級政府應配合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檢討、修正主管之政策與行政措施,並推動執行。用前瞻、開創的思維,堅定而踏實的前進,健全發展海洋事務,實踐政策願景,讓我們不但不再被海所限,臺灣更將因海而偉大。


TWECOLIVING海洋保育網

TWECOLIVING海廢再生聯盟



新建辦公大樓工程由國土管理署專業代辦,趙建銘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春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施工,基地面積約3683平方公尺,興建地上7層、地下2層建築物,預計民國115年2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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